做好法律衔接 《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》废止
2023年11月7日,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》(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63号) 公布,决定自公布之日起《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》(2016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18号公布)废止。
《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屠宰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中规定条款,如“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牧区,可以设置仅限于向本地市场(苏木乡镇以下)供应牛羊产品的小型牛羊屠宰场。”随之废止。
该《办法》自2016年颁布实施以来,有效规范了我市牛羊屠宰活动,保障了牛羊肉畜产品质量安全,极大地促进了我市牛羊屠宰行业健康蓬勃发展。《办法》废止后,全市牛羊屠宰管理要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》和国务院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》及《内蒙古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做好法律衔接。
来源:鄂尔多斯市农牧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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